[海棠报料]【回音壁】什么条件下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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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李丽秋)近日,有网友在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询问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网友咨询,同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应该在哪里领取失业保险金? 随后,记者联系到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他介绍,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①劳动合同终止的;②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③被单位解聘、辞退、除名或开除的;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辞职、自动离职的; 2.按国家或省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 3.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失业保险申领流程和方式 用人单位经办人在社保系统办理“停保”后,选择的“停保原因”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本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 方式一:手机自主登录微信公众号“四川e就业”,进行实名认证绑定。待认证成功后,点击首页“就业创业服务—微申报”,“失业服务”,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进入页面填定本人相关信息保存成功后即可等待审核,审核结果在申领页面能查询到。 方式二: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社保卡原件到常住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 咨询电话: 乐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科:0833-2127592 市本级:0833-2127592 市中区:0833-2124508 五通桥区:0833-3304678 沙湾区:0833-3444158 金口河区:0833-2707115 峨眉山市:0833-5530148/5553663 犍为县:0833-4255037 井研县:0833-3737908 夹江县:0833-5663450 沐川县: 0833-4601262 峨边县:0833-5228105 马边县:0833-451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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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ww长知识了02022-11-19 22:21:35 举报
到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