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绿叶青青 发布时间:2023-05-18 09: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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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无20%业主申请街道组织业主大会
海棠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机构,违反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无20%小区业主申请召开业主大会,街道办事处就贴公告,在5月22日到翡翠森邻小区组织业主大会。请街道办事处领导慎重考虑,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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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或者存在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二十名以上业主联名可以书面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求组织提前换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 感谢你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