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研溪声音 发布时间:2026-01-27 12:11:13
问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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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费
井研幸福海岸小区在2015年底交1期住房后续又交2期3期,物业都在业主袋修过程中巧立名目违法收取业主的费用。在2026年被举报后才开始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在这里希望住建部门监督夹江新地物业和四川嘉和兴物业应在小区显要位置公布具体收取相目,哪些不该收哪些该收,如允许收的请出示相关文件。即然是违法收取长过10年时间应该把利息算起一并退给业主,而且业主好多没有保存收据,物业办公室小妹回复先登记至于退不退等李浩白拍板同意。作为公司收取任何一笔费用都会做帐留档。夹江新地物业和嘉和兴物业违法收取费用属于退脏不退罪,希望主管部门不要和稀泥拿出处理意见出来张贴在小区,有错必究违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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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您在(民意上传我要问政)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四川嘉和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办理幸福海岸小区装修手续时共计收取六笔费用,其中:电梯货运费、楼道维护费、车辆管理费、装修许可证为擅自设置的收费项目,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根据上述条款,装修人,或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包括装饰装修工程实施内容、期限、允许施工时间、废弃物处置、外立面设施安装要求、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管理服务费用、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事项。上述收费项目未在法定管理服务协议事项范围内,属于超范围收费。我局于2025年12月18日约谈了幸福海岸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明确要求对属于超范围收费的项目进行退款,业主根据当时收到的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等相关手续到物业中心退款。同时我局于2025年12月23日已将幸福海岸小区擅自设置收费项目相关线索移交给井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联系单位: 井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锐 联系电话:0833-3715669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