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Y ͦ 发布时间:2021-09-16 09: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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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养老院或者福利院的相关政策
家有亲戚,50多岁的低保户,男,是智力二级残疾人,未婚无子女,想咨询一下: 1.他这多少岁可以养老院或者福利院(不知道是去养老院还是福利院)? 2.到了年龄是必须去吗?会不会错过了时间就不能去了? 3.他是剑锋镇的人,请问是去哪个院呢?是否可以自己选择呢? 4.还有具体其他的一些相关政策麻烦老师告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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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现将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特困认定办法》第二章 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60岁以上老年人、以及未满60岁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残疾等级为视力一级的残疾,且财产情况符合特困人员财产规定的可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特困人员可向村(社区)申请集中供养,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由区敬老院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入住。具体政策可咨询区民政局救助福利股,电话:2123816 乐山市市中区民政局 2021年9月16日